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
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作为省直律师事务所,严格依照《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》,制订服务收费标准如下:
一、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 (一)办理刑事诉讼案件
1、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(1)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:5000元/件; (2)在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:1000~5000元/件; (3)担任一审阶段辩护人:10000元/件。
2、经济类犯罪、共同犯罪案件
(1)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:10000元/件; (2)在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:10000元/件; (3)担任一审阶段辩护人:15000元/件。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,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。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、涉黑涉毒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,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,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。 (二)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8000元/件; 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3000~8000元/件外,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: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0,000元以下 免收; 100,001至1,000,000元 5% 1,000,001至5,000,000元 3% 5,000,001至10,000,000元 2% 10,000,001元至50,000,000元 1.5%;
50,000,000以上部分 1%。
(三)代理行政案件 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 8000元/件; 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,除收取8000元/件外,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 (四)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8000元/件。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,除收取8000元/件外,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
(五)代理仲裁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,除收取8000元/件外,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 (六)上述各项收费标准,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。
未曾代理一审,直接代理二审、重审、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。曾经代理一审,再代理二审、重审、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%收取。
二、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政府指导价标准
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%。
三、计时收费服务标准
计时收费为1000元/小时。
四、国务院或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地区,可按标准下浮30%。
上述收费标准,在与客户建立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可协商调整,但不得违反《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》。